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向全体中国共产党员发出伟大号召:“牢记初心使命,坚定理想信念,践行党的宗旨,永远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始终同人民想在一起、干在一起,风雨同舟、同甘共苦,继续为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不懈努力,努力为党和人民争取更大光荣!”迈进新征程、奋进新时代,我们要坚决响应习近平总书记的号召,始终与人民心心相印、与人民同甘共苦、与人民团结奋斗,不断满足人民美好生活新期待,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为人民美好生活奋斗是我们党矢志不渝的目标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在发展经济的基础上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是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根本目的”。这是由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的。为人民而生,因人民而兴,始终同人民在一起,为人民美好生活而奋斗,是我们党立党兴党强党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这个目标源于马克思主义的根本立场。为什么人的问题,是检验一个政党、一个政权的试金石,决定了这个政党、政权的立场、奋斗目标和发展方向。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明确指出:“无产阶级的运动是绝大多数人的,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独立的运动”,科学揭示了社会主义运动“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本质特征,准确回答了马克思主义“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中国共产党作为马克思主义的忠诚信奉者、坚定实践者,做好党的一切工作,都必须以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最高标准,都要看人民是否真正得到实惠,人民生活是否真正得到改善,人民权益是否真正得到保障。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大会讲话中号召,“继续为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不懈努力”,充分彰显了中国共产党人最坚定的人民立场、最深厚的人民情怀,深刻回答了“发展为了谁”的时代之问,指引着中国共产党不断把为人民造福事业推向前进、开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更加光辉灿烂的前景。
这个目标贯穿党对初心使命的不懈追求。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是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纵观党的历史,在革命、建设、改革的不同历史时期,我们党始终坚持人民利益高于一切,把为人民美好生活奋斗作为贯穿一切工作的主线,赢得了人民的衷心拥护。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领导人民打土豪、分田地,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确立为党的根本宗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完成社会主义改造,消灭了在中国延续几千年的封建剥削制度。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在不断增进人民福祉、改善人民生活水平中,先后提出了包含“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的根本判断标准、包含“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执政原则、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要求。2012年11月15日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常委同中外记者见面时,习近平总书记鲜明提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在庄严宣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同时,再次向全党发出“继续为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不懈努力”的号召,充分体现了为人民美好生活奋斗是党牢记初心使命一以贯之、一脉相承的不懈追求。
这个目标事关夯实党的执政基础执政地位。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一个政党,一个政权,其前途和命运最终取决于人心向背。满足人民需要,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人民才会真正围绕在党的周围,坚定热烈地拥护党。我们党要巩固执政地位、完成执政使命,就必须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各项工作的标准,让人民来评判党的执政水平和执政成效。面对人民过上更好生活的新期待,我们不能有丝毫自满和懈怠,必须倾听人民呼声、回应人民期待,着力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和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和水平。
准确把握新时期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
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庄严宣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历史性地解决绝对贫困问题,标志着我国如期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吹响了向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进军的号角。但我国仍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创造人民幸福美好生活依然任重道远。要更加准确把握新时期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需要的特点,驰而不息、接续奋斗,更好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
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础上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必须更高水平更高质量。小康社会是中华民族孜孜以求的美好梦想,新中国成立以来,党领导人民为创造美好生活而奋斗,实现了从解放前的衣不蔽体、食不果腹到基本解决温饱、再到总体小康的跨越。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摆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首位,经过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持续奋斗,在中华大地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历史性地解决绝对贫困问题,中国人民在创造美好生活、实现共同富裕的道路上迈出坚实的一大步,14亿多中国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得到全面提升和增强,对更美好生活的向往更加强烈。在此基础上,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创造更加美好生活,要充分认识党和国家事业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发生的历史性变革,用好党的十八大以来形成的更为完善的制度保证、更为坚实的物质基础、更为强大的精神力量,推动民生福祉达到新水平、人民生活更加美好,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在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条件下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发展必须更加充分更加均衡。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变化,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础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日益广泛,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而我国发展突出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成为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主要制约因素。例如,从社会发展上看,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总量不足,均等化程度偏低。从生态建设上看,一些地区环境污染问题依然严重,一些地区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发展时有发生,生态保护修复任务依然艰巨。从区域之间、城乡之间发展来看,中西部地区与东部地区还有不小的差距,城乡之间在收入、医疗、教育、就业、卫生、基础设施等方面仍存在明显差距。在此条件下,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创造更加美好生活,必须努力提高发展的水平、质量和效益,不断增强发展的充分性,更好满足人民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日益增长的需要,推动我国经济更加发展、民主更加健全、科教更加进步、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殷实。
在百年未有之大变局背景下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必须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当前,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国发展的内部条件和外部环境正在发生深刻复杂变化。比如,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演进为我国实现创新发展、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机遇,但也存在现有差距继续拉大的风险;全球疫情仍在演变,我国成功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增强了世界对我国制度、文化和治理的认同,但受国外疫情影响,我国散发疫情时有发生,对经济持续稳定恢复造成一定影响;在经济全球化遭遇逆流形势下,我国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但国内经济恢复仍然不均衡,就业压力大,等等。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创造人民更高品质的生活,面临的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明显增加。在此背景下,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创造更加美好生活,对于保持社会大局稳定、凝聚党心民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统筹好国内国际两个大局中办好中国的事情,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凝聚起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强大力量。
在现代化新征程上促进人民生活更加富裕、更加幸福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以史为鉴、开创未来,必须团结带领中国人民不断为美好生活而奋斗。”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要坚持所有发展都要赋予改善民生、凝聚人心的意义,不断把为民造福事业推向前进,努力为人民创造更美好、更幸福的生活。
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脱贫之后必须进一步巩固提升脱贫成果,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让脱贫基础更加稳固、成效更可持续。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对脱贫地区保持现有帮扶政策、资金支持、帮扶力量总体稳定,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执行好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强化就业、产业、易地搬迁后续扶持等帮扶措施,确保不出现规模性返贫。要有序推进工作衔接,立足地区实际,把脱贫县作为乡村振兴支持重点,因地制宜分类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发展乡村产业,加强乡村精神文明建设,强化乡村生态环境保护,大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实现工作举措从脱贫攻坚逐步向乡村振兴转换。要加大乡村振兴政策落实,全面有效实施《乡村振兴促进法》,建立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帮扶机制特别是继续加强东西部对口帮扶,增强巩固脱贫成果及内生发展的能力。
推动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解决和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协同共进。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要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采取针对性更强、覆盖面更广、作用更直接、效果更明显的举措,集中力量做好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要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坚持经济发展就业导向,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有效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全力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困难群体等重点人群就业。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基础教育办学,提升职业教育质量,促进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规范校外培训机构,让每个孩子都能上好学。要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位置,建立全方位全周期的健康服务体系,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大力发展医药事业,创新开展新时代爱国卫生运动。要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依法组织实施三孩生育政策,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推动各领域各行业适老化转型升级。
推动社会公平正义和共同富裕齐头并进。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要着力构建公平公正、共建共享的发展新机制,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要全方位促进公平正义,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优化收入和财富分配格局,让发展机会更加均等、发展成果人人共享,推动效率与公平、发展与共享有机统一。要在高质量发展中推动共同富裕,以解决地区差距、城乡差距、收入差距问题为主攻方向,尽力而行、量力而为,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率先探索,按照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循序渐进,向着共同富裕目标扎实迈进。
(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孙志刚 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